一、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及港澳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拟定我校外事及港澳台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费预算和有关规章制度,报我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拟定我校长短期外籍专家、外籍教师的聘请计划,办理聘请外专和外教的报批手续,负责外专和外教的管理,专家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和效益评估;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外校友的工作以及人才引进的工作;
五、负责办理长、短期因公出国访问、考察、讲学、培训、合作科研、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人员的申报或审批手续;
六、负责我校各单位与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文化组织、基金组织、专家、学者等的学术交流、科研合作和项目引进等工作的政策指导和协调管理。负责国际引智和引资项目的申报和执行工作并对已执行引智和引资项目进行管理、追踪和评估;
七、负责我校举办各种国际会议或学术活动的报批以及对相关单位的指导与协调工作;
八、负责拟定我校与港澳台地区进行教育交流与合作的规划和计划;负责我校因公赴港澳台地区人员的申报、派出及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港澳台地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进行申报并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港澳台地区校级交流来访团组和个人的接待;负责聘请港澳台地区的专家和举办涉及港澳台地区的学术会议的申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做好对港澳台地区捐赠项目和各类基金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我校外专楼、外教公寓(宿舍)等外事后勤设施的管理和外事后勤服务工作;
十、负责来访接待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